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富德資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融資服務委托協議》之重大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重大關聯交易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18年)1號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監發〔2007〕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的相關規定,現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我公司”)與富德資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富德資源”)簽訂《融資服務委托協議》之關聯交易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概述
鑒于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德保控”)擁有專業從事融資管理的團隊,我公司與香港富德資源于2017年12月29日簽訂了《融資服務委托協議》,服務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協議約定:香港富德資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通過富德保控為我公司提供的融資方式和渠道獲取相關服務,由香港富德資源向富德保控支付融資費用,香港富德資源也可委托我公司先行代付融資費用,同時我公司有權收取資金占用費。
我公司與富德保控于2016年11月15日簽訂了《融資專項服務協議》,服務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自動續期。協議約定:我公司、我公司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可委托富德保控提供融資服務,并按協議的約定向富德保控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根據我公司與香港富德資源簽署的《融資服務委托協議》,2017年香港富德資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通過富德保控為我公司提供的融資方式和渠道獲取相關服務,委托我公司為其先行代付融資服務費,我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9日向富德保控先行代付了2017年度的融資服務費4656萬元(含稅價)。
2018年度、2019年度應當由香港富德資源承擔的融資服務費,香港富德資源應當按照我公司與富德保控簽署的《融資專項服務協議》中的費用支付條款履行支付義務,如香港富德資源委托我公司先行代付,我公司也應當按照《融資專項服務協議》的約定履行代支付義務。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香港富德資源為我司全資子公司,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金額超過3000萬元,屬于重大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香港富德資源于2013年初成立于香港,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境外股權投資及融資平臺,行業主要集中在能源、資源、化工、房地產、基礎設施及金融領域,主要投資區域為中國、香港及美國。現注冊資本為29,441,182,315.21港元。
三、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我公司代香港富德資源支付2017年度融資服務費用為人民幣4656萬元。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融資服務費應按《融資專項服務協議》和《融資服務委托協議》中的約定來履行。
(二)交易結算方式
交易雙方按月對賬,以季度為結算周期,富德保控將于結算周期結束后次月10個工作日內提供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香港富德資源應在收到富德保控開具的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融資服務費支付至富德保控指定賬戶。
如香港富德資源委托我公司先行代付,結算方式與上述一致。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服務期限
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融資服務委托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次服務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為止。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一)定價政策
根據我公司與香港富德資源簽訂的《融資服務委托協議》,融資服務費確認標準與我公司與富德保控簽署的《融資專項服務協議》中約定的標準一致,即以年化日均融資額為基礎乘以收費比例,雙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約定范圍內,按季度進行協商調整,如無特殊說明則延續上一季度收費標準,2017年第一季度收費比例為0.5%。交易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共同協商確定服務協議的服務費用,因此本次交易定價合理公允。
我公司為香港富德資源向富德保控代付融資服務費時,有權向香港富德資源收取資金占用費。
(二)定價依據
年化日均融資額=(∑月初存量融資額×當月存續天數+∑當月新增融資額×當月存續天數)/360
資金占用費=我公司代付資金余額×資金占用天數×境內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360
資金占用天數為從我公司代香港富德資源支付融資服務費之日至香港富德資源償還我公司代付費用及期間占用費之日。
五、本年度與關聯方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累計金額。
截至2017年末,除此次代付融資服務費用4656萬元關聯交易外,香港富德資源與我公司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合計為3.0968億元。
六、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一)決策的機構、時間、結論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經我公司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并經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關于與富德資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融資服務委托協議>的決議》(富保壽董字〔2017〕88號)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與香港富德資源簽訂《融資服務委托協議》。
(二)審議的方式和過程
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6人,另1名董事委托相關董事代為出席并行使表決權,代表有效票數7票。
七、獨立董事意見
此項關聯交易經我公司獨立董事審慎審查,獨立董事就此項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同意此項交易。
八、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本次交易屬于公司日常的經營行為,簽訂《融資服務委托協議》,交易本身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無不良影響,符合監管規定。
九、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無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