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委托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專項短期資金增效服務之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及相關規定,現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向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德保控”)支付財務共享集中服務費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發展需要,特委托富德保控提供專項短期資金增效服務。
(二)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與富德保控簽訂《短期資金增效專項服務協議》,2016年公司預計向富德保控支付短期資金增效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101,027,705元。《短期資金增效專項服務協議》自2016年1月1日之日起生效。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鑒于富德保控擁有專業從事資金管理的團隊和豐富的資金管理經驗,經雙方協商同意,委托其提供理財咨詢管理顧問。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因富德保控為我司股東,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該項交易為一般關聯交易。經公司總經理于2016年7月5日審批后,該項交易已實際履行協議并支付富德控股上半年的服務費。
根據公司2016年7月8日收到的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的相關規定,重大關聯交易認定標準調整為單筆交易額超過3000萬元,且自2016年6月30日起實施,因此,該項交易重新認定為重大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富德保控于2015年7月1日正式成立,注冊地址位于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注冊資本金為28億元,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42812308R。主要業務范圍為:投資設立保險類企業;管理控股投資企業的各種國內國際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業務;經批準開展國內國際保險業務;經中國保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合法權益等原則下,依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雙方對服務費用的協商及調整應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根據協議約定,2016年公司預計向富德保控支付短期資金增效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101,027,705元。
(二)交易結算方式
按月對賬,以季度為結算周期。富德保控應于結算周期結束后次月10個工作日前提供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司應于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
《短期資金增效專項服務協議》自2016年1月1日之日起生效,服務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為止。
五、本年度與該關聯方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累計金額
截至本交易發生日,2016年我公司與富德保控已發生關聯交易金額0.18億元人民幣(不含此次交易)。
六、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經我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以《關于委托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專項短期資金增效服務的決議(富保壽董字〔2016〕57號)》審議通過,同意委托富德保控開展專項短期資金增效服務,并通過了《短期資金增效專項服務協議》。
本次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5人,另3名董事均委托相關董事代為出席并行使表決權,代表有效票數8票,同意票5票(3名董事回避表決)。
七、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本次交易屬于我公司日常的經營行為,簽訂《短期資金增效專項服務協議》,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符合監管規定。
八、獨立董事意見
此項關聯交易經我公司獨立董事審慎審查,獨立董事就此項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同意此項交易。
九、承諾
我公司承諾:已充分知曉開展此項交易的責任和風險,并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愿意接受有關方面監督。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異議,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